近日,合肥市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處窗口發出了全市第一張施工許可承諾件,該件由濱湖新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取得,所涉項目為合肥濱湖新區方興大道(汕頭路-南淝河路)。通過試點施工許可承諾制,大大提高了項目審批效率,加快推動社會民生環境的改善。
市政項目試點施工許可申請“新模式”
為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2021年合肥針對市場反映的突出問題,最大限度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推動社會民生環境的改善。
今年初,合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施工許可辦理的通知》,將政府投資類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項目,以及軌道交通項目作為試點項目,采取告知承諾制申請施工許可。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承諾制是指在申請施工許可時,建設單位對尚未備齊的前置材料實行承諾。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告知承諾件)》后,申請人要在承諾規定期限內,補齊材料,換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確保在項目建成投用前補辦完成所有報批工作。
采取告知承諾制申請施工許可,由行政審批部門審核合格后,核發施工許可證(告知承諾件),并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報監手續合并辦理。
審批手續簡化助力方興大道東延啟動
方興大道是一條連接高新區、經開區、肥西縣和濱湖新區的重要城市主干道,方興大道(汕頭路-南淝河路)項目獲得施工許可承諾件后,意味著方興大道將啟動建設,向東延伸至南淝河路。工程全長約1700米,沿途將新添上跨天津路橋,遠期規劃發展成為繼環巢湖大道之后,濱湖到巢湖的又一條大動脈。
“通過試點施工許可承諾制,化繁為簡大大提高了審批效率,加快民生工程項目建設。”相關負責人表示。
企業需要注意的是,告知承諾就能獲得施工許可,也并非是完全不管。合肥市城鄉建設局后續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發現申請人作出虛假承諾的,責令停工、撤回施工許可證(告知承諾件),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如若申請人不履行承諾且情節惡劣、衍生較大社會影響、較為嚴重后果的,列入黑名單,同時,將相關情況抄送其上級主管,并建議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予以嚴肅處理。
此外,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告知承諾件)后,申請人在告知承諾書約定的期限內,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采取撤回、聲明作廢《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告知承諾件)》等措施。下一步,建設部門將根據試點工作的推進情況,適時擴大到其他工程項目中。
(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 吳奇)